转发:青岛市网络文化管理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2017-08-31

 

各区、市网络办,市直各单位、市直国有企业宣传处(办公室),驻青各高校宣传部(党校办)、各新闻网站: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公布了《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互联网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旨在深入贯彻《网络安全法》精神,提高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维护信息传播秩序,整治网络水军、谣言等各类有害行为和信息,净化舆论生态环境,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各区市、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学习宣传贯彻好互联网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具体人员抓好落实,同时指导督促下属单位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确保互联网法律法规入耳入心,成为开展具体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

二、抓住核心关键认真组织学习贯彻

将两项法规列入本单位日常学习内容,结合实际制订学习计划,将互联网法律法规系列学习教育培训纳入单位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好具体学习安排。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好头,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抓住法律法规的核心和关键内容,有针对性的组织学习资料,安排学习任务,通过召开专题法规讲堂、研讨会、座谈会等方式,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等手段,认真研究、深入研讨,加深对法规核心内容的理解和把握。

三、深入做好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互联网法律法规内容,组织开展好专题教育。各区、市要组织好辖区内的政务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做好法规的学习、宣传、普及工作。市直各单位、市直国有企业开办网站、新媒体平台的,要在首页刊发法规内容,并在置顶区、浮窗等醒目位置重点报道。驻青高校要在其官方网站及全部相关论坛、新媒体平台页面上刊发法规内容,并在置顶区、浮窗等醒目位置重点报道,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舆论氛围。各新闻网站除按上述要求刊发法规外,还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色,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开设一批专题专栏,发布一批法规政策及解读文章,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拓宽传播渠道,注意运用微视频、H5等新媒体传播方式,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固定互联网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版块,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吸收归纳互联网法律法规及相关解读文章,深入持久的开展好宣传工作。

四、做好工作结合进一步净化网络空间

各单位要以这两部法规的颁布实施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自觉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与《网络安全法》各项要求同步推进,研究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严格执行用户身份“实名制”、新功能安全评估,完善信息服务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众投诉、举报制度,净化网络空间,正确引导公众舆论。市网络办将加强督导检查,不定期抽查网络媒体平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出现问题、落实不力的将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青岛市网络文化管理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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